外勞強積金

【香港外勞MPF】一文看清外勞強積金豁免、登記及供款安排

近年,隨著香港輸入勞工、外勞及海外僱員逐漸增加,強積金(MPF)成為僱員與員工都高度關注的議題。許多僱主在聘用外勞時,往往會將「外勞」跟「不用供強積金」劃上等號。然而,這個說法其實並不準確。外勞供強積金的需要並非單純就身份決定,而是取決於符合法例下的豁免條件。

香港強積金簡介

強制性公積金(MPF)制度的基本目的是為香港僱員建立退休保障,確保僱員在退休時有一定的經濟支持。在一般情況下,僱主與僱員都要按有關入息作出定期供款。根據法例,僱主必須為合資格僱員登記強積金計畫並按時供款。

外勞強積金安排

外勞是否需要供強積金,並非單看其身份,而是取決於其獲准留港的期限及是否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。

一、可獲豁免的情況

外勞在以下情況,通常可獲豁免強積金供款:

豁免條件說明
獲准留港不超過13個月持工作簽證但獲准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的人士,一般可獲豁免
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已是香港以外地方退休計劃成員(例如已參加中國內地、美國、英國等地的退休計劃)

注意: 如外勞最初獲准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,但後來續簽至超過 13 個月,則一般由第 14 個月起需要登記強積金。僱主應於此時間點安排外勞加入強積金計劃。

二、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的安排

根據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(ESLS)輸入的勞工,其僱傭合約最長為 24 個月。然而,這類外勞是否須供強積金,仍須視乎是否符合豁免條件:

  • 若首次獲准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,仍可獲豁免
  • 若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,亦可能獲得豁免

因此,即使合約較長,但是否供強積金仍然按豁免條件判斷,而非單純由合約長度決定。

三、必須登記強積金的情況

僱主必須為以下情況的外勞登記強積金:

條件說明
在港工作超過 13 個月且不屬海外退休計劃成員
由第 14 個月起僱主需在 60 天內安排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

僱主如未能妥善處理,可能構成違反《強積金條例》,並可能面臨罰款或法律責任。因此,建議在聘用外勞時,務必要仔細核實其強積金資格。

相關參考連結:

強積金網頁

ESLS-輸入勞工須知

強制金制度涵蓋範圍

外勞僱主及僱員的強積金計算方式

當外勞不符合豁免條件(即獲准留港超過 13 個月或未參加海外退休計劃),其 MPF 供款計算方式與本地員工完全一致。

一、一般外勞(非臨時僱員)強積金計算

  1. 供款比例
項目比例每月最高金額
僱主供款有關入息的 5%HK$1,500
僱員供款有關入息的 5%HK$1,500

上限:

  • 每月最高供款額 = HK$1,500
  • 即有關入息達到 HK$30,000 或以上時,僱主及僱員各付 HK$1,500
  1. 計算示例
月薪(有關入息)僱主供款僱員供款每月總供款
HK$10,000HK$500HK$500HK$1,000
HK$18,000HK$900HK$900HK$1,800
HK$25,000HK$1,250HK$1,250HK$2,500
HK$30,000HK$1,500HK$1,500HK$3,000(上限)
HK$40,000HK$1,500HK$1,500HK$3,000(上限)
  1. 免供款期
情況說明
有關入息低於 HK$7,100毋需供款
連續缺勤 60 天或以上使用免供款期
病假如符合條件,可適用免供款期

二、臨時外勞(行業計劃)強積金計算

如外勞同時符合「臨時僱員」定義(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,按日受僱或受僱少於 60 日),則按行業計劃計算 。

  1. 日薪臨時僱員供款標準
日薪僱主供款僱員供款
低於 HK$280$10毋需供款
HK$280 至 HK$349$15$15
HK$350 至 HK$449$20$20
HK$450 至 HK$549$25$25
HK$550 至 HK$649$30$30
HK$650 至 HK$749$35$35
HK$750 至 HK$849$40$40
HK$850 至 HK$949$45$45
HK$950 至 HK$1049$50$50
多於 HK$1050$55$55
  1. 臨時外勞強積金注意事項
特點說明
免供款期不適用
開始供款從僱用首日開始供款
登記期限僱用首日起 10 天內登記
供款期即日支薪或每週支薪

總結: 臨時僱員特指建築或飲食業的按日僱用或受僱少於 60 日的僱員,他們透過「行業計劃」獲得強積金保障,且免供款期不適用,必須從僱用首日開始供款。

三、重要提醒

1.外勞MPF責任與本地員工完全一致

2.豁免條件:留港少於 13 個月或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

3.續簽後:由第 14 個月起 60 日內登記

4.違責後果:可能被追討欠供、附加費,甚至刑事責任

如需進一步了解個人情況,建議向積金局查詢。

外勞強積金常見誤解

誤解正確理解
「外勞沒有供 MPF 的必要」不準確。須視乎是否符合豁免條件
「只要是香港公司就要供 MPF 」未必。仍須檢視是否屬豁免人士
「只要不居住在香港就不用供」不準確。關鍵在於工作簽證期限及退休計劃資格

僱主須知

為避免合規風險,僱主再聘請外勞時,應考慮以下細節:

  1. 聘請外勞前,進行 MPF 資格判斷
  • 檢查工作簽證期限
  • 確認是否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
  1. 如日後續簽超過 13 個月
  • 重新檢視是否需要登記強積金
  • 由第 14 個月起按時供款
  1. 將MPF判斷納入招聘及入職時的人事流程
  • 避免漏供或遲供的情況出現

外勞強積金常見問題

外勞要供強積金嗎?

不一定。外勞是否需要供強積金取決於兩個主要條件,分別是獲准留港不超過 13 個月及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。如外勞符合其中任一條件,便可獲豁免強積金供款。

外勞的法律身份和本地員工有分別嗎?

在法律層面上,符合強積金供款條件的外勞會被視為一般僱員,MPF 責任與本地員工完全一致。

外勞在港工作期間,強積金供款比例是多少?

與本地員工相同,僱主和僱員各自供款入息的5%,如月薪低於HK$7,100, 僱員無須供款,但僱主仍須供款,僱主和僱員的供款上限為每月HK$1,500。